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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公告

  • 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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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高水平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做好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决定面向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招聘第三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

第三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招聘数量为10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专项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具体任务;

2.参与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专项工作方案、概算、年度项目指南编制;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

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服务意识强;

(二)具有农学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工作背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敏感性和判断力;

(五)能够保证聘任期间全时在我中心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男女不限。

四、报名

(一)有意应聘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的人员,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登陆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申请表》,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网站网址为http://www.nybkjfzzx.cn。

(二)联系方式

单位: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党办人事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政编码:100122

咨询电话:010-59199334

电子邮箱:lishibao@agri.gov.cn

邮寄材料注明:科研项目管理专员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一)资质审查。中心组成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质审查。

(二)遴选确定人选。对资质审查合格的人员,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拟聘人选建议,报中心主任会议审议确定招聘人选;

(三)办理手续。由中心与项目专员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有关待遇

1.项目专员到中心工作期限为1-2年。

2.项目专员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均保留在原单位,中心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生活津贴。

3.项目专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加中心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期满结束后,中心负责将流动编制项目专员考核结果、工作鉴定、组织关系等转回其原所在单位。

4.项目专员的其他事项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支持:北京派得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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