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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吉林长春、江苏睢宁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高水平建设的通知

  • 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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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党组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2月9日召开的部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会议上,韩俊部长强调要畅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构建产学研用一体的农业科研组织模式,实施好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行动。 

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打通成果落地应用“最后一公里”,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我部批准设立的第一批149个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中,选取农业农村部作物栽培与植物保护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睢宁)和农业农村部作物栽培与机械化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协同开展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引导全国优秀团队和先进成果积极进驻。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定位目标

遵循“系统规则、多元协同、场景驱动、辐射带动”原则,构建“专业机构成果检验评价和示范推广应用一体化”管理机制,以打造优质粮食产业样板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通过构建“政产学研推”协同机制,形成区域性集成创新基地。聚焦四大功能定位:一是打造科研成果检验田,建立“产业需求—科研攻关—用户评价”闭环机制,强化第三方验证平台作用发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二是作为集成创新试验田,凝聚科研力量,引导专业机构管理的科技专项产出成果在大场景内实现多项技术的组装配套和集成应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三是成为大面积提单产示范田,建立可视化高标准示范基地,为粮食作物大面积提单产提供成熟、可复制的集成技术模式;四是建设农业生产指挥田,通过规模化示范,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农民实用技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示范基地基本情况

农业农村部作物栽培与机械化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以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为核心,重点开展新品种示范、集成技术展示、优良原种繁育等多功能示范(详见附件1)。农业农村部作物栽培与植物保护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睢宁)位于江苏省睢宁县,重点围绕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集成示范优质高产品种、绿色高效投入品、智能轻简农机、前沿栽培技术、智慧农业及综合生产模式(详见附件2)。

三、入驻成果基本要求

1.成果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农业农村部主责的项目产出成果优先考虑。

2.成果范围:围绕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单产提升关键环节,适宜大面积机械化生产,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农业生产全周期相关的品种、设备、产品、技术和模式。

3.成果条件:适宜示范基地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方式,匹配当地粮食生产发展需求,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与推广前景;成果应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如完成中试、示范应用等,并符合相应法规要求或通过相关审批;具备明确的技术规程或操作规范,技术性与经济性合理;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四、入驻成果展示方式

按照科研单位自愿报名、中心统一组织的原则,将有关成果以单一或者集成的方式进行展示,包括但不限于:

1.以品种为主体的对比展示。针对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种,采取相同的常规田管方式,对比展示评测不同品种的产量、品质及效益等。

2.以技术等为主体的对比展示。针对同一种植品种,采用不同生产技术或不同生产资料,对比展示评测上述技术、投入品、机具对产量、品质及效益等。

3.集成展示。将性状优良品种和高效的生产技术、农机装备、优良农资进行有机整合,通过多团队“同种一块地”,实现“良种、良田、良机、良法”集成展示示范。

五、入驻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职责义务

1.入驻单位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技术及人员,保障示范种植顺利进行;

3.提供全周期的技术指导,配合现场观摩等活动;

4.遵守示范基地相关管理规定,互相之间做好充分协调。 

六、服务保障

1.土地保障。提供集中连片,田面平整,可长期使用的田块,满足试验示范场地需求。

2.用工协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与熟练作业工人,协助完成试验示范布置、设备调试、技术实施等辅助工作。

3.农资采购。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类所需农资,保障试验示范所需物品供应与调配。

4.设备使用。现有常规大型农机设备可面向试验示范工作提供使用,保障作业环节的设备需求。

5.活动协助。协助组织现场观摩、技术交流等活动,提供场地布置、参观引导、材料准备等服务,配合开展成果展示与宣传推广。

6.开展评价。中心组织权威专家与地方用户,依据示范效果对成果进行科学客观评估,由省级农技推广机构出具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将作为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重要佐证材料之一。

7.其他事项。需要进行长期示范的科技成果如土壤肥力观测等,应遵循稳定入驻的原则,对土地使用期限应提前商定,并在协议中明确。根据试验示范类型、技术成熟度、人机投入配置及副产品权属等实际情况,依据市场规则协商确定成本费用和成果权益。

七、联系方式

具体事宜咨询方式:

1.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寇宗樾  010-59198162(长春农高区)

刘煜   010-59198063;赵吉庆 010-59198068(睢宁)

2.示范基地

郭聪   18544010110(长春农高区)

李振宏  18052256026(睢宁)

本项工作自2026年2月起实施,欢迎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各科研机构报名入驻!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支持:北京派得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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